各位老师:
2013年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开始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事项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浙树办科[2013]18号)执行。
2.奖励内容为:优秀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应用性研究成果、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
2013年1月1日前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奖励仍按原奖励办法执行;2013年1月1日后新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按新的奖励办法执行。
2013年1月1日起新立项横向课题按新办法执行。2012年度立项的横向课题奖励,仍按原办法及原补充规定执行;2013年1月1日之后到账且为上年度延续的横向项目,扣除往年到账经费已奖励部分,再实行奖励。
3.此次奖励在科研系统上进行。各申报奖励的老师从浙江树人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http://portal.zjsru.net)进入,登陆“科研系统”,从“我的奖励”模块中点击奖励列表,再点击增加,进行成果或项目的选择填报。
特别提醒:2013上半年的优秀科研成果和项目,需各位申报老师先在科研系统中按科研业绩统计办法进行登记,待科研处审核完成后,再进入“我的奖励”模块进行奖励申报。2013下半年的优秀科研成果和项目可直接进入“我的奖励”模块进行填报。
4.科研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什么疑问,请及时和科研处杨二辉联系,电话8831,外线88299831.
科研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