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期末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日期:2015/06/30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等活动有序进行,现就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4周年活动,抓好党建工作

1、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密切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好庆祝建党94周年的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的意识,强化“政治、阵地、政权”意识。

2、做好“两优一先”的推荐、评比和表彰工作。

3、认真做好新提拔中层干部试用期届中考察工作。

4、要认真开好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照要求,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认真组织召开各基层党委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会议管理(各学院、各部门组织的各类研讨会原则上必须安排在校内举行),规范各类办班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教育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等规章制度。纪检部门要配合拱墅区检察院做好有关案件剖析的工作。

二、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迎考,做好短学制教学工作

1.教务部门和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学生的期末考试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复习迎考;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好阅卷,及时做好学生成绩登录、上报工作。

2.教务部门和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好短学期制教学。相关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要全程参与短学期制教学活动,确保短学期制教学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参与师生安全;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参与教学活动的师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组织好暑期社会实践和学生宿舍搬迁

1.学工部门和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和关注未就业学生的情况,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推荐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2.学工、教务部门和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2015级新生招生工作,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志愿填报前的招生咨询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志愿报考率;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招生,确保圆满完成招生任务,今年招生批次多、时间长,请各部门一定全力支持。

3.校团委、社科部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暑期学生的社会实践,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确保参加实践活动师生人身安全,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4、学工、后勤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学生宿舍搬迁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做好规划制定相关工作,明晰专业硕士培育领域和专业方向

1、发展规划处和相关部门要在总结十二五规划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行调研和广泛研讨,形成十三五规划的纲要文本。发展规划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好2015二级管理目标考核方案。

2、科研处会同相关学院、学科研讨、明晰申硕领域,组织好校级重点学科的考核工作。

五、组织好学生军训工作,做好新学期开学前准备工作

1.保卫、学工部门和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好2014级本科学生的军训,确保参训学生安全;后勤部门要做好军训期间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教务部门和相关学院要认真制定并落实好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务部门要及时做好多媒体教室的整修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外聘教师的聘请;教材部门要提早征订好教材;后勤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的门、窗、桌、椅、水电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教学设施完好。

3、后勤部门要加强对暑期维修改造项目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资产管理部门、招标办要根据计划组织落实相关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工作。确保开学前各项目的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

4.图书管理部门要积极利用假期时间,做好图书馆内部的结构调整,确保新学期投入使用。

六、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准备工作,组织好教职工疗休养活动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人事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学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工作部署;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条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校工会、各分工会要切实根据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好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做好方案、确立地点和相关活动,确保安全。

七、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学工、保卫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安排,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1)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注意假期交通、食品等安全;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暑期安全教育。

(2)后勤保障部门要定期对水、电、气等进行检查,确保水电安全;保卫部门和相关学院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3)后勤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防汛工作,严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对校园内可能出现的防汛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制定相应措施,做好防汛抢险的准备工作。

(4)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昼夜值班、巡逻,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会客制度和携物出门手续,做好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5)暑期在学校举办培训、夏令营等各项活动,要事先报办公室批准、保卫处备案。

八、认真组织好相关会议。

1.暑期班子读书会

时 间: 8月17日-21日期间

参加人员:学校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

地 点:另行通知

2.中层干部研讨会

时 间:8月17日-21日期间

参加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其他相关人员

地 点:另行通知

3. 其他会议由各部门与分管领导协商安排,地点原则上设在校内。

浙江树人大学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注:

1.7月11日起学生放暑假,短学期开始;8月24日-9月2日2014级本科生军训;9月6日老生报到,9月7日正式上课;9月20日新生报到。

2.7月16日开始,学校和学院机关工作人员开始轮休,原则上轮休时间为21天,请各学院、各部门安排好工作和人员。教师根据学校或学院安排参加学术或学科组会议,认真备课,做好下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9月6日,教职工正式上班。

3.中层干部外出离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教职工暑期离杭外出三天以上需向本单位领导请假并告知去向和联系方式。

附件:2014—2015学年期末及暑期相关活动.doc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开展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CopyRight©2014-2020 开云·kaiyun(中国)体育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联系电话:0571-88297122   邮编:310015 浙ICP备:05015558号-5